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針對公眾人物案件破案不足兩成

蘋果日報 2004/08/06 08:00


【本報訊】警方數字顯示,自○三年至今,共有四十八宗針對議員及「名嘴」等公眾人物的刑事案件,但其中只有八宗被偵破,不足總數兩成,當中被偵破的主要涉議員的辦事處及橫額被搗亂及破壞等案件。至於名嘴鄭經翰受威嚇的案件,警務處處長李明逵昨晚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

犯案者多被判罰款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資料顯示,四十八宗涉及公眾人物的案件中,除八宗已被偵破外,其餘的四十宗仍在調查中,警方以避免影響調查工作為由,不願透露詳情。
至於被偵破的八宗案件包括名嘴黃毓民被襲;立法會議員鄧兆棠的診所被潑紅油;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辦事處先後三次被潑腐菜、糞便,以及接侮辱性電話;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區議員李永達的宣傳橫額分別被破壞等(見表)。
除黃毓民遇襲案等候法庭聆訊,以及李卓人兩宗宣傳橫額被刑毀案仍在調查外,其餘五宗案件都已完成調查及成功拘捕犯案者,但大部份犯案者只是被判罰款數百元至一千元不等,只有鄧兆棠的診所被潑紅油案的兩名犯案少年分別被判進入教導所及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