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太空總署與承辦商開發的太空船和穿梭機,都是美國政府所有,新計劃開發的太空船則由私人擁有,太空總署只是購買他們的服務。由於這些太空船同時可以用作私人商業用途,例如載人旅遊等,將更符合成本效益。
此外,昔日太空總署的開發航天器計劃,資金全由太空總署承擔,涉及數十甚至數百億計美元,但在今次COTS計劃中,太空總署只是對私人公司的計劃作出初期「投資」,然後根據承辦公司進度再進行撥款,對於太空總署來說,成本無疑少得多。
這亦會激發這些私人公司潛力,穿梭機打算2010年退役,新一代太空船卻到2014年才服役,如果這些私人企業開發太空船成功的話,就可填補中間的真空。
這些私人公司有潛力提供低成本服務,可是失敗風險也高。格里芬坦承有「倒錢落海」的可能,「如果他們失敗了,我們就下錯注」,換來5億美元失敗教訓。
MSNBC/彭博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