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Evangelista在2006年初證實懷孕時,兩人認識四個月,在一起只有七日。他曾質問她,懷孕有何目的,又自稱對她認識不深,並暗示要她墮胎。「她說,若我不想撫養這孩子,她表示理解,又指會負責照顧孩子。要這孩子不是我的決定。」但他之後承認孩子是自己的,亦有負責任,但沒有為兒子生活費付過分毫。
他透露2007年曾主動提出過孩子生活費問題,但「我收到的要求完全不合理」。有指Evangelista要求每月46,000美元(35.8萬港元)供養兒子,包括用來聘請保鑣、司機和24小時保母,但她的律師否認。皮諾特的律師在庭上提到46,000美元時,她擺出一副想昏倒姿勢。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