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昨自辯稱,「13歲開始去新中華刀剪廠睇嘢,經蔡瀾專欄介紹先買槍,05年開始買咗三支槍,加上屋企藏有其他刀劍都冇開封,全部用嚟裝飾……相信職員介紹嘅三支槍唔超過兩焦耳,我仲喺舖頭試槍」,涉案長槍型氣槍價值4,680元。
被告又指,當日他帶同手槍型氣槍到木球會打樹,因前一晚溫習法律感到沉悶,欲外出試槍,為免子彈反彈穿上避彈衣,至於身上的指節套是從精品店購入,用來當紙鎮,相信溫習時不慎跌入衣袋中,在被捕前他不知這是違禁武器指環套。
涉案位於灣仔軒尼詩道的新中華刀剪廠,辯方證人店主陳生昨供稱,他從無讓被告在店內試槍。案件押後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ESCC18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