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陳小姐就遇到上述情況,她與母親參加油麻地旅遊於七月九日出發的「張家界長沙五天團」。
次日集合始稱斷橋
以「前所未有」來形容是次旅程的陳小姐說,五日四夜旅程,標榜暢遊張家界名勝,三天會留在張家界觀光。根據行程,抵達第二天,早餐後由長沙乘搭旅遊巴士往張家界。但當日集合後,領隊宣稱張家界連日暴雨及水浸,連接張家界的橋樑被洪水沖毀,無法前往。
陳小姐憶述,當時團友十分愕然及反感,因為,取消該團的主力賣點,失卻此行原意。「全團人都好唔接受,之後嘅行程全部改晒,我哋試過坐喺一個公園入面足足三個鐘、又重複去番去過嘅地方;真係好離譜!」
領隊央求團友簽字
團友見被要求簽字的文件內容沒有提及放棄追討字眼,領隊又反覆懇求,最終簽署該文件。當他們返港後向旅行社投訴時,對方竟指團友已簽署更改行程同意書,故不能追究。
查悉當地早已雨災
陳小姐說,根本出發前當地已經連場大雨,旅行社冇可能唔知;而且水浸同沖爛條橋都唔係一朝一夕嘅事。點解事前唔畀大家知?若早知係咁,大家都可以另作安排,唔使搞到咁樣。明知去唔到都夾硬出團,佢哋真係好唔負責任!」業界常以「預計唔到」來推卸責任,好似冇嘢監管咁,一句天災,就話控制唔到而唔需要賠償,咁我哋市民重有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