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女因瑣事怒斬八旬父頭部囚一年 病父臨終表明原諒女兒

蘋果日報 2019/06/21 13:22

唐鳳玲斬老父

筲箕灣明華大廈去年發生倫常悲劇。患有適應障礙、與八旬父母同住的37歲無業女,去年初因懷疑父親擅用她的洗衣液,一怒之下用菜刀狂劈父親頭顱。無業女今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庭上透露,其父傷勢實無大礙,惟兩個月前因其他長期病患離世,離世前早已表明原諒女兒,並且不會出庭作供頂證她。法官最終輕判涉案無業女入獄12個月。
被告唐鳳玲(37歲)承認於去年4月7日,在筲箕灣明華大廈某單位內有意圖而傷害83歲父親唐沛林。辯方求情指,本案是一宗家庭悲劇,被告廿多年前曾因自殺入院,其後確診患有適應障礙,但她自2010年起便沒再覆診。辯方直言:「好多時呢種病,病人都諱疾忌醫,唔肯食藥。」
母親庭上抱頭痛哭
辯方續指,被告只為了瑣碎事而動手傷害父親,可見案發時她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事後已深感後悔。辯方又指,被告的父親相信女兒不會如此傷害他,早已表明不會出庭指證女兒。不過,父親早於兩個月前因其他長期病患離世,現只餘下被告與母親相依為命。被告母親今早亦有到庭旁聽,聽取求情期間聲淚俱下,抱頭痛哭。
暫委法官鄭念慈質疑,醫生報告顯示被告並非受精神狀態影響而犯案,自言不能質疑專家的結論。不過,鄭官同意,本案在同類案件中性質屬輕微。
鄭官判刑時指,被告於案中所使用的菜刀屬致命武器,且她向年邁父親頭顱施襲,案情嚴重。惟考慮到被告初犯,亦非有預謀犯案;其父親的傷勢也非十分嚴重,康復進度理想,且早已原諒被告。
對於辯方要求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鄭官坦言,明白監禁對被告和年邁母親而言是沉重打擊,但被告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鄭官指,法庭會採取最寬大的量刑考慮,最終輕判她入獄12個月。據悉被告已還柙約8個月。
父親手指神經遭局部切斷
案情指,被告與父母關係長期欠佳。案發當天早上8時20分,被告指控父親偷用她的洗衣液,父親否認,被告卻從廚房拿出14吋長的菜刀,斬向父親頭顱。父親用輔助步行的四腳枴杖阻擋不果,滿身披血地走到大廈大堂求助。
警方到場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指父親早前曾偷她的錢,案發時又偷用她的洗衣液,於是拿刀襲擊父親。報告顯示,被告的父親前額和頭皮均有數厘米裂傷,幸並無頭顱骨折或腦出血,但手指神經卻遭局部切斷。
【案件編號:DCCC869/18】
記者 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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