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姐投訴稱,她去年十月到葵芳新都會廣場一間化妝品專門店做面部護理,買了一個三千元共十六次的骨膠原美容療程。上月十八日她做完療程後次日,面部即出現「爆瘡」及感到異常痕癢。
她稱,她即到中醫診所求診,醫師指她皮膚發炎,治理後一直未有好轉,一周後她惟有到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說她皮膚敏感,可能是針清黑頭暗瘡時,所用的針未有徹底消毒引起。
療程前未做皮膚測試
她說,後來她到美容院交涉,其間,她從職員口中得悉,骨膠原面膜並不適合敏感皮膚。但她說,進行療程前,有關美容師未有替她測試皮膚是否合用,可能因此導致皮膚不適。
被投訴的化妝品專門店市場推廣部回應本報查詢稱,陳小姐所購的十六張骨膠原面膜,可享有相同次數的「免費基本皮膚護理」,護理程序包括清潔、蒸氣、按摩眼,然後再敷上所購的骨膠原面膜,過程中所有用具均有消毒,「骨膠原面膜」性質溫和,敏感性肌膚也適用。
由於暗瘡成因眾多,陳小姐又沒讓該公司的美容顧問再次檢查面部,故此無法進一步了解情況。(○二一四○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