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證監放寬內地企業來港上市的步伐加快了!內地《中國證券報》報道引述中證監消息指出,未來境內企業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向證監會提出申請,證監會將取消1999年發佈的淨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下同),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等硬指標。
上述消息一直在市場上盛傳,直至昨日中證監有關人士再向市場放風,更惹關注是《中國證券報》一篇文章中,更列出一份在新規定下,公司申請往海外上市的指引,指引中提到申請者的申請報告,內容要包括公司演變及業務概況、股本結構、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與經營業績、經營風險分析、發展戰略、籌資用途、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說明、發行上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