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LAN線上吊】羈留室閉路電視拍到死者拉扯電腦線

蘋果日報 2018/10/25 14:19

疑犯Lan線上吊死因庭林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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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劫案疑犯林永春去年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LAN線上吊身亡,死因庭今日繼續研訊。庭上播放案發當天關鍵時刻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死者曾將手伸出鐵欄,拉扯靠近鐵欄的電腦枱,將一條黑色線扯入羈留倉內地板上。其間曾有女警押解女疑犯隔壁羈留倉,但她沒察覺地板上那條黑色線。
死因庭今傳召秀茂坪警署值日官林澤鋒出庭。死者林永春(48歲)去年5月10日下午3時許,被帶到秀茂坪警署作臨時羈留,由林負責接收。林指當時吩咐下屬陳浩文負責為死者搜身及看管對方,確保死者還柙前,身上沒有任何傷害到自己的武器或協助逃走的工具。林指當時吩咐下屬進行第一級別搜身、即搜身時毋須脫下死者衣物。林解釋,死者當日被捕後在黃大仙警署羈押過,全程遭警員嚴密監管,故認為第一級別搜身已足夠。

事發後羈留室設施改裝防伸手接觸電腦

死因研訊主任向他展示警署內照片,據照片所示,秀茂坪警署臨時羈留房間內有兩個臨時羈留倉,鎖上鐵閘,鐵閘的鐵欄間隔疏落,倉內的疑犯可將手伸出倉外。死者當日被收押於2號臨時羈留倉,倉閘前方置有一部電腦,電腦台與鐵閘位置距離約2呎。
主任其後播放上月在同一警署同一位置拍攝的片段,片段可見,原本疏落的鐵欄已改為密密麻麻的鐵網,手部無法伸出伸入。而電腦與鐵閘之間的距離則增加至約3呎,且電腦台亦加裝膠板,防止他人從後接觸電腦部件。主任問改裝是否因本案而起,林稱是。
林表示,有關電腦屬於警署內部拘捕程序系統,任何警員均可使用,用作拍攝疑犯相片並上傳至鑑證科資料庫。林稱沒特意去檢查電腦台下方位置是否有線路連接作上網用途,但他推斷應該有。主任問他當日有否收到電腦無法運作的通知,林回應稱印象中沒有,但補充指「耐唔耐都有人話hang機」,要使用另一樓層的電腦。

值日官:若當時發現死者拔電線會作特別看管

在羈留房間大門的上方牆壁,警方安裝了一個閉路電視鏡頭,可清楚拍攝兩個羈留倉內的情況。庭上播放5月10日當天關鍵時刻的閉路電視片段。
下午3時25分:
死者被帶入2號臨時羈留倉,隨即躺在石床上休息。
下午5時32分:
死者行近鐵閘,先伸懶腰,再蹲下,把手伸出鐵欄,靠近電腦台位置,然後縮手。主任庭上就此問林,若林或其下屬發現死者伸手,會否介入,林回應:「一定會,因爲唔知佢想點。」
下午5時38分:
死者用黑色毛巾包裹自己,將腳伸出鐵欄,狀似「撩」一些物件,並將一條黑色線扯入羈留倉內地板上,惟該黑色線仍然接駁電腦。
下午5時40分:
有女警將一名女疑犯帶入隔壁1號羈留倉,但女警沒察覺2號羈留室地板上有一條黑色線。裁判官庭上自言已多次觀看相關片段,指出「根本上十幾分鐘條線都係地上」。
下午5時47分:
死者躺在床上拉扯黑色線。主任問林,若林或其下屬發現該情況會如何處理,林指一定會取回電線,再安排特別看管。
下午5時54分:
死者將剛才扯出的黑色線塞回電腦台下方,及後再不斷拉扯。
下午5時58分:
死者再次伸手,拉扯電腦台,甚至將電腦台拉近至距離鐵欄僅1呎;然後手腳並用,將電腦台推及踢回原本的位置。
下午約6時:收押在1號臨時羈留倉的女疑犯忽然站近鐵欄,注視死者,死者則仍然重複拉扯電腦線。
下午約6時半:東九龍重案組探員到警署帶走死者。
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CCDI-408/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