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悍匪男扮女裝打劫時裝店囚5年半

蘋果日報 2017/12/15 11:45

打劫時裝店男扮女裝鴨巴甸街

清潔工易服男扮女裝,闖入時裝店企圖打劫,更揭起妙齡女店員的衣服以掩蓋她的頭部,其間遇上女店員反抗,清潔工揚言:「我只係劫財,唔係劫色﹗」其後兩名路人見義勇為,企圖阻止劫匪。劫匪逃去,卻不慎遺下銀包,最終於現場附近遭警員擒獲。涉案清潔工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搶劫罪,法官指罪行嚴重,隨時引致他人受重傷,而他案底纍纍,出獄後仍沒有重新做人,加上案中女店員因本案而精神受困擾,至今仍受影響,相信難以痊癒,判處清潔工監禁5年半。
48歲男被告李忠,承認於今年3月19日在中環鴨巴甸街一間時裝店內企圖行劫。案情透露,被告當日晚上近8時進入店內,頭戴假曲髮及帽子、面上有口罩、腳踏高跟鞋,亮刀指嚇20歲女店員。女店員立即呼救,被告見狀上前揭起妙齡女店員的衣服,用來掩蓋她的頭部。女店員隨手扯開衣服並掙扎倒地,其間弄跌被告的假髮及帽子,始知他是男扮女裝。女店員向被告謂:「你畀我企喺身啦,你整亂我啲衫喇﹗」被告聞言回應:「我只係劫財,唔係劫色﹗」
其後有兩名路人聽見呼救聲,走入店內問店員是否需要協助。被告聞言搶答:「冇,佢搞緊啲嘢啫。」惟路人不信,被告遂企圖逃走,路人嘗試制服他但不果。混亂間被告與路人的銀包雙雙掉到地上,但被告誤將路人的銀包據為己有,遺下自己的銀包及身份證在現場。警員隨後到場調查,15分鐘後在鄰近的洗手間拘捕被告,在他身上搜獲刀具、胸圍,以及路人的銀包。警誡下被告自言欠債10萬,所以打劫。
被告有11個案底,92年曾因搶劫被判監14年,又曾干犯綁架及傷人等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獄後任職地盤工人,獲友人邀請合作當分判商,故借貸10萬元作本錢,惟友人卻夾帶私逃,故他只好同時任職清潔工,打兩份工還債。辯方又謂,被告只想利用案中刀具嚇人,並無打算傷人。
翻查資料,被告於1991年聯同3名賊黨持槍打劫紅磡蕪湖街周生生珠寶金行,更在鬧巿擎槍指嚇警員,最終被捕,判監14年。2001年9月被告刑滿出獄,翌年11月聯同內地旗兵準備犯案,警方接獲情報,派飛虎隊到土瓜灣益豐大廈一間賓館進行圍剿拘捕2人,另有探員大搜九龍、屯門、元朗多處地點,再拘捕3名同黨,行動中撿獲一支子彈上膛的64式黑星手槍,被告其後被判監14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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