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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13年廚師僅獲5千蚊代通知金 李卓人批僱主「食到最盡最賤」

蘋果日報 2016/12/30 13:01

飲食業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

【新增影片、酒樓回應】
僱主為逃避遣散費,奸招盡出。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去年至今收到約10宗個案,都涉短期合約僱員被解僱有關。一名在元朗酒樓任職13年的點心師傅被僱主解僱,原應獲逾30萬長期服務金及累積假期等賠償,但僱主僅付7天代通知金約5,000元,入稟也追討不果,因該僱主一直只以短期合約聘用,每18個月便中斷僱員年資一次,不但逃避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更清走員工年假及斷供強積金,剝削僱員權益。
涉事被解僱的點心師傅李先生(化名)現時只靠做散工為生,他原於「元朗人家」酒樓任職點心師傅,該酒樓的負責人與另名兩名股東各自成立三間公司。李先生入職後,每工作18個月後,第19個月公司就以現金支票出糧,第20個月便再簽約,改由同集團另一間公司出糧,13年來不斷與三間公司交替簽約,他對此不以為然;至今年4月被解僱後,僱主只支付約5,000元代通知金。
其後他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長期服務金及累積年假等共逾30萬元,但裁判官指李先生曾重新簽約,又清走年假,僱主文件也齊全,難以追討。裁判官不諱言過去有多宗同類事件,都追討不果,最後李先生只獲僱主支付600元作和解。
協助李先生的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幹事溫柏堅直指事件荒謬,批評僱主利用法律漏洞,只支付7天代通知金便解僱年資達13年的員工。他指去年至今收到約10宗相關求助,當中以18個月續聘甚普遍,合約期一過就以現金出糧作「冷河期」,該月份不但斷供強積金,再續約時,年資更被清走,部份食肆甚至以超短合約期,每隔3個月續聘,以逃避法例訂明,僱員任職滿2年便需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本身是點心師傅的工會理事長羅鄧敬表示,2007年初入行時,也是每隔18個月續約,當時僱主更要求在第19個月,以其丈夫戶口出糧。她表示,每次續約後首3個月都沒勞工假,變相被剝削。現時她任職的酒樓也是簽約18個月,「年半後佢(僱主)點對我都係未知之數」。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僱主「走法律罅」以短期合約中斷僱員年資,不但逃避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更剝奪僱員累積的年假,因做滿兩年可增加一天年假,年假隨年資增長,「飲食業永遠冇8日,食到最盡、最賤」。他強調長服金及遣散費是職業保障,但在勞資強弱懸殊嚴重失衡下,僱主可以短期合約壓榨勞工權益, 特首梁振英卻計劃降低遣散費或長服金賠償,由月薪三分二減至二分一,以取代強積金對沖等,「斬我哋勞工權益去交數,用公帑去補貼老闆炒魷魚」。
工會促政府改革僱傭條例,立法針對利用短期合約剝削員工的僱主。工會也呼籲受欺壓員工與工會聯絡,全民監察不良手法食肆。
《蘋果》致電「元朗人家」酒樓查詢回應,酒樓經理指不清楚事件,着記者致電酒樓集團,即「裕滿人家」的寫字樓查詢。記者按經理提供的電話,再致電該集團寫字樓,記者向接聽女子道明來意後,該女子即否認是元朗人家或裕滿人家的寫字樓,稱「唔係呀,打錯呀」,隨即掛線。記者再致電,已沒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