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樓行.專欄︱《你以為你很英國》Shared ownership=affordable housing?(Billy Wong)

蘋果日報 2020/11/28 15:37

全球樓行英國

近期當大家游弋於《蘋果日報》的英國樓市消息,與Rightmove的筍盤之間時,應該不時都會留意到一些開價特別低而註明是「shared ownership」的樓盤。如果大家有了解過背後原因,應該都知道這是英國政府協助首置人士上車的房屋政策,讓首置人士可以先買入部份業權,為他們解決苦無大筆首期的問題。然而,因政策運作問題,當中有受惠者最終成為苦主,因物業的大筆維修和保養費用問題,反而令他們正式上車無期。
BBC製作的節目《Panorama》,最近的一輯專題報道,就訪問了一名該政策下,因維修費用而債台高築的「業主」。在苦無對策下,最終反令其上車遙遙無期。「Shared ownership」的原意是讓資金不足的買家買入部份業權,以減低首置人士的借貸額,讓他們可以盡快上車,甚至可以加快儲蓄,買入餘下業權。而物業的餘下部份業權,均由非牟利的「房屋組織」(Housing Association)持有和管理,在架構上是一個非常完善的制度。
個案中的業主在十多年前買入物業時,心情亦相當興奮,亦滿意這個政策可以讓她毋須向家人借貸首期而可以圓當業主之夢。然而,在入住一年多後,單位開始出現潮濕和霉菌,地庫亦有積水問題。至2017年,持有另外業權的房屋組織要求她搬出單位,以便進行水管維修工程。當她一家搬回單位後,接到一張2萬英鎊的賬單,才知道原來要全數由她承擔。她認為,維修費用當然要負責,但應該只需要負責自己業權部份。
該房屋組織回應查詢時則表示,考慮到該政策下的優惠,故由「shared ownership」的業主負責有關費用,是公平而合理的做法。事實上,業主即使只擁有25%的業權,仍然是需要負責100%維修費用的。而目前政府正在檢討政策,認為計劃中的房屋組織應承擔首十年的維修費。但法律界人士表示,這對目前受困擾的業主幫助不大。政策最大的問題是,這類買家實際上仍要為餘下業權付租金給房屋組織,所以由他們承擔100%維修根本是政策上的一大漏洞。此外,高昂的管理服務費亦是另一問題。有業主就投訴,這種服務費由當年約2,000英鎊一年,增加到4,000多英鎊一年,令他為此項開支感到相當頭痛。與此同時,這類物業的業權往往又只是租權(leasehold),所以遇上短年期的地租年期,業主又要面對一大筆續期和法律費用的開支。有業主去年在出售物業時,因地租只餘下80年,令買家難以申請按揭。結果業主在付錢續期後,多年的付出結果倒蝕了5,000英鎊。
原先被稱為「affordable housing 」的計劃,看來對於部份業主來說,已經變得「not affordable」了。
Billy Wong
Goodbye HK, Hello UK香港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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