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柙時仍幻想性虐他人
謀殺兩印尼女罪成 英銀行家囚終身

蘋果日報 2016/11/09 00:00


【本報訊】英籍投行高層前年在灣仔嘉薈軒割喉殺死兩名印尼女子案,陪審團昨退庭商議6小時後,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名成立。暫委法官司徒冕指本案是「香港法庭最恐怖的案件之一」,被告雖撰信向死者家屬致歉,但他明言不接受,指被告毫無悔意,又形容被告是「典型色魔」,對死者施虐是「極度病態,超越一般人想像」,引述專家稱被告是「性暴力高度危險人物」,一有機會便會重犯,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記者:蘇曉欣 楊家樂

案件經過11天審訊,5男4女陪審團昨退庭6小時後得出裁決結果,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成立。身穿淺藍長袖恤衫、手持一大疊文件到庭的被告聽到裁決時表現冷靜,聞判囚終身後昂首挺胸,臉帶不屑,隨懲教人員返回羈留室時,更鼓起腮,並深深吐出一口氣,口中念念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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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Rurik Jutting遭法官形容為極度病態;圖為被告上周從收押所步出準備上庭。
撰信向死者親友道歉
雙屍案轟動全港,案件昨裁決,法庭塞滿本地及國際傳媒、旁聽市民及關注案件的印尼傭工團體,不少人要站在通道旁聽,公眾席聞判後傳來零星掌聲,但未見被告Rurik Jutting(31歲)家屬或朋友到庭。辯方及後向法庭表示被告將申請轉到英國服刑。
辯方指被告於前晚在荔枝角收押所親筆撰信,並在法庭內讀出。信中被告形容自己對首名死者Sumarti Ningsih(23 歲)的施虐行為恐怖,表明不會對陪審團的裁決有異議,自知會被判終身監禁,在可見將來不大可能獲假釋,稱「我接納這是一個公正恰當的裁決」。被告在信中向兩名死者的親友道歉,自知令他們痛失所愛,尤其令首名死者的親兒失去母親。被告稱每天都想起自己對兩名死者的所作所為,「無論我說了甚麼,做了甚麼,永遠都不能修補我所犯下的罪」。
法官聽畢後,稱這是案發後首次聽到被告道歉,但直言不會接受,認為被告沒有悔意,指他的自拍片及向警方錄取的口供,均顯示他吹噓所犯及感自豪。
法官續指被告殺害首名死者前曾對她施虐長達3天,並對她發出死亡恐嚇,稱如不聽話便會殺害對方,舉動令人驚恐,又強調被告體重當時重達逾百公斤,但死者僅37公斤。法官指被告從虐待名死者中得到滿足感,花了約5分鐘將對方割喉殺害,事隔數天又再重新找尋「獵物」,用長達28厘米的刀殺害第二名死者Seneng Mujiasih(26歲)。法官指法律必須保護性工作者,要嚴懲對性工作者使用暴力的被告。
法官形容被告的人生幾近擁有一切,出身良好、受過優秀教育及有令人夢寐以求的收入,精神報告表示他雖有多種人格障礙,但相信被告案發時有能力控制自己,而他卻沒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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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評價將送英法庭
法官形容被告是危險人物,並引述被告曾向精神科醫生透露還柙時仍有幻想性暴力對待他人,他會將對案件的評價送達英國法庭,坦言「如果在英國,我會判被告不能假釋的終身監禁(full life imprisonment),但在香港就不可以」。
案情指前年10月27日,被告禁錮首名死者在灣仔寓所3天,不斷虐打及強姦對方,包括以皮帶鞭打、鉗夾乳頭及拳塞下體,又將對方蒙頭及全身綁繩,最終逼對方在廁所舔馬桶時將她割喉殺害,藏屍於行李篋內。4日後,被告再帶第二名死者回家,親熱期間對方發現沙發有口塞,被告最終亦將對方割喉殺死。而被告虐待遇害者及殺人後,均會用iPhone拍下片段及自白,揚言打算稍後返倫敦綁架頂尖寄宿女校的小女生作性奴,並展示性玩具及工具。他首次殺人後形容自己正手震,覺得不適但不覺內疚,片中可見被告一直開着花灑,水滴落在屍體,並指場面恐怖,令人噁心;第二次行兇後他手持染血的刀自拍,並匆匆拍攝地上屍體。
案件編號:HCCC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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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兇刀仍沾有血迹,證物中還有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