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女導師虐打沒交功課10歲男生罪成 官:案情嚴重需還柙
虐兒周見盈補習社女導師打學生
補習社女導師疑不滿10歲小五胖男生沒交功課及默書不及格,涉在課堂上當眾對用他拳打腳踢,虐打招數共9招,包括用膠棒打X頭部、拳打面頰、扯耳珠、以厚書本打頭、㩒頭撼桌面、用清潔劑噴面後再用髒毛巾抹頭,又兜心口踢及以膝撞背脊。裁判官今裁定女導師虐兒罪罪成,指案情嚴重,將她還柙,押後至10月4日以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
辯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指,被告周見盈(32歲)與母親同住,母患有高血壓及行動不便,主要由被告照顧。被告僱主表明會繼續聘用她,認為她是負責任的員工,而且已在補習社已任教四年,認為今次只是個別事件。
裁判官裁決指,雖然男童X曾謊稱其面頰傷勢是由學校陳同學造成,但事後有在庭上解釋是被告著他不要告訴其父母,X害怕被告再次施襲才說謊。裁判官指X是一位10歲兒童,認為他思想簡單直接,對於曾說謊也直認不諱,故不會質疑X證供的可靠性。裁判官續稱X的證供與另一名目擊證人大致吻合,兩人亦跟被告無過節,沒理由要誣衊她,兩人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認為被告是故意襲擊事主而非意外,裁定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