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蓋被盜途人「叉錯腳」受傷 領展卸責拒賠

蘋果日報 2018/06/08 00:03

領展鄺俊宇朗屏商場

領展旗下的朗屏商場早前發生渠蓋被偷引致途人受傷,事後領展以事件由第三方引發且距離時間太短,因而拒絕賠償。事主張小姐的雙膝因踏空跌落坑渠而受傷,她的丈夫對領展的態度表示很失望,立法會議員兼區議員鄺俊宇指領展有責任去防範事情的發生,有保險訓練顧問指申索成功的機會較微。
張小姐於3月31日在朗屏商場的範圍步行時,雙腳踏空跌進坑渠內,雙膝受損,事後她的丈夫到達現場,並召救護車把她送到博愛醫院,而領展職員亦只叫他們自行報警。丈夫李先生憶述,在他們主動要求下,大約一個月後,領展安排他們觀看閉路電視,「睇CCTV,當日下午大約6:50分,有個男人行經過個事發地點,一手就拎起咗個渠蓋走左去,之後無耐我太太就成個人叉咗落去」。現場所見,該坑渠的長度約有45厘米。
事後,張小姐就上述事情向領展申索賠償,但收到保險公證行根寧瀚(香港)有限公司的信件指,由於偷渠蓋與跌倒受傷兩件事情只相隔約20秒,領展未有接獲通知而作出適當處理,以及事件由第三方引起,未能證明領展有不妥及疏忽之處,故無法因此而作出賠償。李先生對於領展的態度及回應表示非常失望,認為其推卸責任。
立法會議員兼元朗區議員鄺俊宇指,管理公司有責任去保障商場範圍設施的安全,「個男人10秒之間就可以拎走咗個坑渠蓋,我諗其他區嘅坑渠蓋都無咁兒嬉,件事睇落係小事,但如果呢次係老人家跌親呢?會令人好擔心,領展係有責任去防範」。
香港高峰進修學院保險訓練顧問劉祥榮指,在這樣的情況下事主成功申索的機會較微,「主要係時間太短,除非係證實到有管理人員即時見到無處理,或者事先見到可疑人物,不過都係要視乎唔同個案嘅實際情況」。領展回覆本報指,根據公證行的調查確認事件不涉及管理疏忽,亦已通知事主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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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數月前在朗屏商場因有人偷渠蓋而跌空受傷,其夫對領展事後態度感失望。周智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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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坑渠深達45厘米。周智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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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批評,領展有責任保障商場範圍內途人的安全。周智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