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工場女工英姐送外賣到學校時,遭食環署執法人員指控無牌販賣及阻街,其間更被阻離開及受傷。42歲女工覃群英不認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審。
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司徒錦歡供稱,巡邏時看見被告在鄧鏡波學校門外放下幾個盛載飯盒的膠箱紙箱,佔據一半行人路,途人被迫繞道而行。到午膳時間,被告在校門揮舞單張似是作招徠,一名男生向被告買了一個飲盒。隨後又有一男一女途人經過,指著紙箱內一張價錢牌傾談一會,並買了兩個飯盒。
主任上前調查,要求被告出示小販牌照。被告聲稱並非擺賣,飯盒均已由學生預訂,但未有回應男女途人有否訂飯。證人欲作出拘捕,被告一度逃入學校,後來被告的老闆和警方到場,事件擾攘一會。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盤問證人,自稱沒有阻街,她的老闆事後量度現場街道,推算貨物僅佔路面9份之1,而所有飯盒皆有訂單。被告又指價錢牌放在有蓋膠箱裡,沒有展示;證人稱為了拍攝證物更清楚,曾略為調高價錢牌位置。被告又提供影片,顯示一名食環署人員曾稱被告留下飯盒等證物便可離開,被告即拔足跑去,但隨即被數名人員上前制止。
被告下午自辯,稱食環署人員起初欲以無牌販賣及阻街拘捕她後,仍有學生交收已訂飯盒,食環署人員亦確認學生有訂飯。被告又呈上一疊案發當日的訂單,惟裁判官指訂單沒有寫上日期,被告則指可核對WhatsApp訂飯記錄。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續審,被告老闆將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