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港保障基金首賠3人共45萬 涉速發嚴重過敏或貝爾面癱
疫苗保障基金速發嚴重過敏貝爾面癱保險COVID-19
疫苗保障基金首次因3宗申索批出合共45萬元賠償,涉及貝爾面癱、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及住院治療。
COVID-19疫苗針後異常個案不斷,政府成立10億元的疫苗保障基金,承擔得到醫生證明、專家委員會未能排除與疫苗完全無關的事故。食物及衞生局披露,截至6月10日接獲了74宗申索,其中3宗涉及貝爾面癱、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及住院治療的個案,申請人成功申索。基金批出共45萬元賠償,是疫苗開打逾110日以來,基金首次承擔事主針後事故。
自2月26日開打COVID-19疫苗後,截至6月13日,衞生署接獲3,605宗異常事故報告,其中149宗於6月7日至13日發生。政府一方面堅持各種副作用比率的趨勢,均低於背景發病率,顯示疫苗安全及有效;另一方面,其疫苗保障基金亦一直沒有透露申請人針後承受了多大程度的異常狀況。
食物及衞生局今日更新疫苗保障基金的申索情況,截至6月10日共接獲74宗申請。其中71宗屬於受傷個案申索,已處理的15宗個案當中,11宗被專家委員會評為與所接種疫苗無關;1宗未能排除無關、但嚴重程度不足以申索。剩下的3宗,涉及貝爾面癱、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及住院治療情況各一,則獲批合共45萬元賠償,但政府沒有交代3人情況有多嚴重,僅指他們「均不涉及長期或永久性身體損害」。《蘋果》向政府查詢個案詳情,對方表示沒有詳情。
至於3宗涉及死亡個案的申索,2宗尚待處理,1宗已處理,基金沒有批出一分一毫。其中1宗個案被分類為「沒有在政府計劃下接種疫苗紀錄」,政府表示,申請者的家屬表示死者曾接種疫苗,但當局沒有紀錄。
事實上,疫苗保障基金就每宗成功申索的個案批出多少賠償,由基金的第三方行政管理人、即AXA安盛建議,最後由食物及衞生局審視和批出。不過,《蘋果》向AXA安盛查詢,對方要求記者聯絡食衞局新聞組;食衞局則沒有任何補充。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人獲得疫苗保障基金賠償後,雖然理論上仍可以循民事訴訟,向疫苗製造商或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換言之,如申索人獲得法院裁決賠償,疫苗保障基金的款項會被抵銷。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表示,數字僅反映低度傷害個案的賠償金額,至於每宗個案的實際賠償金額根本無從得知,認為當局須提高透明度。他舉例,基金賠償對象以40歲為分界線,若市民能得悉申索者的病情、年齡、申索金額,或多或少可評估到疫苗的安全性,「市民都希望從申索嘅個案,從中睇到疫苗對身體嘅傷害,嚴重嘅,可以幾嚴重。如果賠償足夠,可能對佢哋打疫苗都有信心。」
三宗個案共賠償45萬元,按基金條款,40歲以下人士面部癱瘓7天或以上,但在少於26周內康復,保障額上限為相應最高保障額的4%,即12萬元。林志釉指,4%是最高保障額,意味要面癱接近26周才可獲12萬元,但現時疫苗開打只有約16周。他推斷速發嚴重過敏反應的賠償金額最高,呼籲當局公開病患的過敏反應程度。
距離接種首針復必泰的8月底限期尚餘兩個半月,林志釉建議每隔兩周應公佈一次基金的賠償金額,令市民更願意打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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