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區議會與立法會選舉日期相隔一年,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日後一旦有區議員循新增五席區議會功能組別選舉中晉身立法會,而在其後一屆的區議會選舉落敗,則有關議員至少有一段時間並非以區議員身份擔任有關立法會議席。
曾經就此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查問的職工盟李卓人引述林瑞麟稱,當局會在本地立法時就此列明,就算有議員在任期內喪失了原有區議員資格,也能夠繼續留任立法會議席直至任期完結。李卓人指既然該名立會議員不再是民選區議員,便與只有民選區議員才可參選的立法原意相違,力促政府將傳統以及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參選資格放寬至與區議會有密切聯繫人士便可,泛民主派也準備就此問題在立法階段重鎚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