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學生被控堵路 督察被指為拘捕「篤數」

蘋果日報 2020/09/21 19:57

神獸罷就堵路督察黃耀彬

去年10月13日多區市民響應「神獸罷就」反修例活動,其中深水埗等地均有示威者堵路。兩名分別16歲及18歲的學生涉嫌在深水埗參與集結時被捕。他們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大律師質疑,拘捕被告的督察誇大聚集人數,並以未經批准集結罪名隨意拘捕黑衣人。
被告為16歲鍾姓中四女生及18歲IVE學生胡文俊,兩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控罪指兩人於去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聚集,因而可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或交通受損。
西九龍衝鋒隊第二隊督察黃耀彬今供稱,當日下午3時許,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上黃格內有近60名示威者聚集。當時另一陳姓高級督察以廣播發出警告,亦有旗手向示威者舉旗警告,惟示威者沒有遵從,繼續聚集及叫囂。
及後黃下車向前推進,驅散示威人士,並追截胡姓被告,追至福華街176號外,兩人雙雙倒地。他制服胡,反手扣上膠手銬,並指示警長以未經批准集結及蒙面法罪名將他拘捕。
鍾姓女被告的大律師盤問黃指,當時有市民身處現場,但他們並非示威者。黃稱不記得,但強調「正常市民唔應該喺黃格內,根據環境因素,我十分之相信係」。
胡的大律師則質疑,當時現場僅有30名示威者,黃為求以未經批准集結罪名作出拘捕,遂「篤數」謊稱現場有60人。黃不同意。大狀又指,當警車抵達現場時,示威者已四散,被告因身穿黑色衣服而被捕,黃亦一概不同意。

女被告遭按地叉頸跪背

控方另就特別事項傳召時為高級警員、現已升職至沙展的黎錦耀作供。控方要求將其記事冊呈堂,當中記錄鍾姓女生曾作招認謂:「阿蛇,我知非法堵路唔啱,畀次機會我,我唔再做犯法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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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黎錦耀
黎供稱,當時見鍾與三名戴口罩的示威者在黃格聚集。黎趨前時,鍾大喊:「有差佬,快啲走,咪被拉到。」黎將未及逃走的鍾截停,其間鍾不停揈手掙扎,黎再將她按在地下,宣佈拘捕及警誡。控方問黎,根據黎的書面會面紀錄,當中寫有「我有理由相信你與四至五名不知名人士參與堵路」,但在記事册中卻寫了「三名」;黎直認書面會面紀錄寫錯。
辯方盤問黎指,黎拘捕女生時未有表露警員身份。黎答稱因當時身穿軍裝,故無此需要;再被追問下,他答當時曾謂:「咪郁,停低,我係警察。」
辯方再問黎,根據其記事册紀錄,女生被制服後兩人曾有對話,女生曾承認為爭取五大訴求而擋車阻路,但該段對話沒有警誡。黎辯稱:「我都要問清楚發生咩事先警誡,唔係下下都要警誡。」辯方指出,當時女生被按在地上,臉部朝下,雙手被反鎖,又遭叉頸,更被黎以膝用力跪在她的後背,令她呼吸困難,不可能有對答;黎不同意。辯方直指對話內容屬虛構,黎亦不同意。
【案件編號:KCCC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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