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流亡︱凍結戶口5大疑問 銀行受制警方 羅家聰:香港徹底共產

蘋果日報 2020/12/07 21:13


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流亡海外,本地銀行戶口隨即遭到凍結,消息指,滙豐今日(7日)再按警方指示,凍結他父母及太太的戶口,連家人亦受牽連,銀行是否淪為政治工具,以及背後凍結戶口機制惹人疑惑。
有不願具名的銀行反洗錢部門高層指出,這次事件存在最少5大疑問,銀行凍結賬戶或有兩種可能性,一是警方已有法庭頒發的限制令或已羅列涉及罪行,二是銀行考慮到信譽風險,審慎起見預先凍結賬戶,警方是否循正常合法程序甚關鍵,「通常是已從警方方面得知涉及犯罪行為,而警方正同步向法庭申請限制令」。他又指出,原則上受影響客戶可要求銀行安排直接與相關警員聯絡了解事情。
他個人估計,警方向銀行表示許智峯觸犯若干法例,或已有「表面證據」,只欠正式的限制令,銀行基於對資金存疑而凍結其個人戶口及家人戶口,這個限制令是「凍結」資產的關鍵,可是執法機構至今沒有具體解釋,「搬得出內容空泛嘅國安法出嚟,其實好易告得入」,承認確實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信譽有一定負面影響,「不過政府又會話只是針對部份PEP(政治人物),不影響普羅大眾」。
另一不願具名銀行合規部業界人士直言,「若發現用戶開戶目的和交易紀錄不相稱,銀行一般會先與客戶溝通,才有所動作,可能會出現資金只准轉入、不准轉出的情況。」有關銀行有需要說明,否則可能令客戶疑慮。
他又形容,凍結賬戶是「嚴重程序」,除非有充足及確實證據,否則銀行一般不會主動執行,「較多情況是收到外來指令及要求,例如是按警方要求凍結戶口,或者銀行公會收到聯合財富情報組要求後,要求銀行配合」。在這個案中,是屬於哪種情況,暫時仍然不明確。
就今次許智峯及滙豐銀行就凍結戶口出現羅生門事件,該銀行合規部業界人士不排除「滙豐做得謹慎咗,或者想做一些事情爭取某些人的信任」,然而,他亦不排除滙豐只是暫停賬戶某些功能,與客戶釐清情況後,戶口便可正常運作。

羅家聰:香港一早唔係國際金融中心

根據銀行營運守則,機構須先發出最少30日通知,才可結束客戶賬戶,在特殊情況下,例如若賬戶被用作或懷疑被用作非法活動,此規定將不適用。守則又列明,在適當不違反法律情況下,機構亦應考慮向客戶提供結束賬戶的理由。
早於2018年10月31日,時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曾指出,銀行在執行持續客戶監察時,若懷疑戶口涉及異常或可疑交易,又或客戶未能配合銀行要求提供所須的相關資料,銀行必須因應情況採取合適的風險緩減措施,例如按照法例要求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或限制相關戶口的操作,當客戶提供相關資料以釋除疑慮後,銀行可重新恢復相關戶口的正常操作。

金管局:沒有就凍結客戶的銀行戶口訂立指引

關於警方今早對銀行的進一步指示,滙豐發言人回應表示,不能評論相關賬戶的事宜,重申無論在哪個市場營運,銀行都必須符合當地的法律法規,有關個案的情況請向相關執法機構查詢。
就凍結戶口事件,本報向金管局查詢背後法律根據等事宜。該局發言人回應指,金管局不會參與刑事調查,相關法例亦沒有賦予金管局有關凍結資金或財產的權力,因此,金管局並沒有就凍結客戶的銀行戶口訂立指引。
金管局又指,於打擊洗黑錢的工作上與執法機構有清晰分工,做法亦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一致。罪行的調查,以及追查、限制和沒收有關資金或財產的工作,是由執法機構按照相關法例進行執法行動和跟進。金管局的角色是監管銀行遵守有關法例和監管要求,例如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
與本地或海外刑事調查有關的凍結資金或財產行動是由有關執法機構(如警察、海關或廉政公署)和律政司按相關法例進行,而金融機構須配合執法機構的調查。金管局不會評論個別銀行帳戶的事宜。
經濟學家羅家聰評論事件時指出,「銀行都係聽吩咐,仲係國際金融中心咩?一早唔係啦」,今次事件核心在於不是按以往罪行、法例作基礎,「睇牌面,當初許智峯只是潛逃,後來先話勾結外國勢力,用惡法(國安法)告咪講清楚囉!」,又質疑凍結許智峯家人賬戶的理據何在,「係人都凍得,係人嘅父母都凍得,即係徹底共產,仲話係國際金融中心?」,形容事件「揚威國際」,有一定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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