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行政長官的這種權力,於民主社會也是普遍存在,但在民主社會,行政長官有機會來自各政黨,而法官的任命是終身,因此法官毋須要看委任他的行政長官面色,因為轉眼間可能就是另一行政長官上台了。
但在香港,無論誰上台,都是共產黨的傀儡,因此對法官要扭曲法治的壓力是長期性的,不會因特首換屆而轉移的,不肯低頭的法官雖不會被解僱,但將永不能出頭。
就以最近對反對派人士的重判,就看到司法界越來越走向政府的懷抱,如判燒國旗的古思堯入獄九個月,判以口哨襲警的紀鎮基罪成,判咬警的嚴敏華入更生中心,這些判決,都令人意難平;若再對照襲擊反對派的保皇黨人士所受到的待遇,你就更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產生疑問。
環顧世界,可以有繁榮的獨裁國家,但從沒有法治的獨裁國家,而香港曾是世上唯一的華人法治社會,這是因為英殖時期香港政府之上還有一個民主的英國政府。但回歸後這點民主煙火再不存在,因此港人不要天真,覆巢之下並無完卵,沒有民主,法治終有一日只能存在於港人的回憶中。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