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英皇娛樂於本月初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梁洛施(LeongLuisaIsabella,前稱梁洛瑤),指控梁洛施毀約,拒絕履行跟英皇簽過的5份合約,令英皇蒙受損失,遂向梁洛施索償,另申請禁制令,禁制她在娛樂圈內與任何人或公司合作,包括電影、電視、即場表演及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直至跟英皇的合約期屆滿為止。
傳聞獲富商李澤楷撐腰的梁洛施,在兩周後即作出還擊,反告英皇娛樂,指合約條款不合理,又經常施壓要她做出一些「合約條款以外極之不合理的事情」,故要求法庭頒令,聲明有關合約無效。梁反告英皇案件仍未定出聆訊日期。
案件編號:HCA5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