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警隊以外,其他紀律部隊或食環署小販管理隊等肩負檢控行動的部門,同樣有要求下屬「交數」的情況,甚至暗中定下最低標準,不過從未像新界北總警區交通部般「明碼實價」,明文公開達標數目的做法。
有海關人員對《蘋果》稱,執法行動部組有時要應上司要求交出一定破案數目,例如以海關情報及調查處稅收及一般調查科私煙電購專責隊為例,該部門主要負責街頭掃蕩全港經營電召私煙上門服務的不法商販,暗中跟蹤疑犯交易,並會在行動中拘捕送貨的「外賣仔」,該組潛規則規定每月破案數目至少十單,部份進取的上司還會將底線提高。若該月未能達標,上司會要求下屬加班完成任務,有時甚至觸及每月超時工作六十小時的上限,不過他認為該破案數字尚算能應付,每月達標並不是特別困難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