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提醒陪審團說:「你們不用理會發生甚麼事,專注在你們要做的事上,留心聆聽我的引導。直至你們解散前,都不能聯絡該名已被解除職責的陪審員。」
法官昨引導時重溫各證人的供詞重點,提到首名控方證人、行政長官辦公室前常任秘書長劉焱作供時指,雖然行政長官不是主要官員或公務員,申報機制不適用於他身上,但他作為特區之首,應以身作則,確保誠信。
行政長官對上沒有上司可作匯報,若遇問題無從詢問指引,但法官指根據行政會議的紀錄,與會者還有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若特首在會議中有疑問,是否可以向這些坐在身旁的高級官員諮詢意見呢?例如說「我有些問題,我應該避席,還是留下繼續開會呢?」雖然在行會中,行政長官申報是自願性質,但有誠信及避免利益衝突是否也適用於他身上呢,法官着陪審團思考一下有關問題。
法官亦概括特首辦副私人秘書蔡傑銘的證供,指蔡並不知道有內部規則規管行政長官放假時乘坐私人飛機和遊艇,蔡同意有關規則有如「秘密規則」。至於提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證供,法官引述何指深圳東海花園的單位原為商業式會所,殘舊不衞生,難以作住宅單位出租,而他曾說:「畀我都唔會喺度住。」
在陪審團退庭商議前夕,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作家陶傑昨到法庭旁聽,陳志明跟曾氏夫婦擁抱問候。曾蔭權的一對兒子曾慶衍及曾慶淳、3名弟妹昨均齊集法庭,以示支持。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