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姓黎(26歲),自稱為一間國際公關公司高級行政人員,她說,較早前該名城中名媛找她協助銷售本港一間地產發展公司的樓盤,但要以名媛的公司名義進行,事成可收取回佣,但事主擔心事件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婉拒合作,對方多次商邀傾談。昨晚6時許,女事主在一名助手陪同下到名媛的公司寫字樓傾談該宗生意,事主說她當面告知對方不會做該宗生意,更透露已將事件向廉署舉報,有人聽後責罵事主,事主企圖離去,被對方助理阻止,擾攘一回後事主卒獲准離去,落樓後致電報警。
警員到場隨事主上樓,警員在女名媛公司寫字樓調查後帶走兩名男女職員,與事主一併帶返警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