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內地沒有個人破產制度,欠債人需終身履行還款責任。如欠債不還,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執行處置財產。但據最高法院工作報告,執行案件中,約43%的案件為「不能執行」案件,也就是說被執行人完全喪失履行能力、經核查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按照內地法律,如欠債人最終不能還款,可能需要入獄。
據人行公佈數字,去年內地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達788.61億元(人民幣.下同)。
除未還卡數外,內地充斥大量網絡平台貸款、P2P貸款,大量年輕人以貸養貸,無力償債自殺身亡新聞不斷傳出。
據內媒透露,個人破產法可能在短期內推出,初期將先在部份試點地區推行。其程序包括清算欠債人財產,其後破產人若干年內的消費將嚴格受限,但就可被全部或部份免除剩餘債務。破產人在期限後,就可「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