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小患痙攣的少年,在卡拉OK內與12歲女網友性交,奪去其貞操後,因女童擔心有孕,竟以痙攣藥充「事後丸」給女童服食,還以「阿姨」名義發短訊,騙她一次過服10粒藥,再跟他性交,藉此排出體內精子,少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日被判入更生中心。
暫委法官錢禮昨日判案時,斥責少年利用女童無知犯案,明顯有計劃再犯,須判阻嚇刑罰,惟少年身體欠佳,不宜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遂判上述刑罰。
現年17歲被告李寶明,自小六起患痙攣,須定時覆診,他在犯案前一個月,因與另一名未成年少女性交,被判感化一年。
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7月在網上認識被告,成為親密好友。至10月8日,被告與事主到卡拉OK玩樂,僅第二次見面,被告便在卡拉OK房內與她性交,奪去其貞操,其間無戴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