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病人服應訊的被告陳嘉俊(37歲)獲裁判官批准坐下應訊,但他隨即伏在犯人欄杆上。裁判官引述控方案情指,被告在事主入屋後自行脫光衣服,並以500元利誘她口交,她反抗逃出屋外,惟因遺下手機折返入屋,遭被告鎖門禁錮。
鄰居發現後報警,被告持西瓜刀與警方對峙,警員最後破門入屋。
被告面對非法禁錮、非禮、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毒及藏有吸食毒品工具共五罪。
案發本月9日,地點是被告的深水埗富昌邨住所。控方指他有27次案底,當中8次涉暴力及5次棄保潛逃紀錄。
裁判官將被告陳嘉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待索取精神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合答辯,案件7月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25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