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楊匡被判入獄14日後的第三日,又要面對另一項打壓示威的控罪。楊匡與葉浩意等四人今年政改方案通過當日,衝出立法會外的干諾道中坐下示威,被警方抬走並以阻差辦公罪拘捕,楊其後再突然被警方以「與1月15日反高鐵集會有關」為由扣留,最後被警方以刑事毀壞罪名拘捕,原定下周一到警署報到。
早前因在中聯辦開香檳涉嫌普通襲擊被捕的葉浩意,批評警方權力過大,「家係佢哋私自攞走我哋嘅私人物品(楊匡案中的豆腐),如果香港仲有法治,應該要認真面對警察過大嘅問題,唔好令人覺得警察已經淪為中聯辦嘅工具」。她擔心自己的案件,但不會因此不參與示威,又指不少社運人士已響應呼籲,加入聲援楊匡的斷食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