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太太所生的信華(65歲)指,父親與三奶關係欠佳,曾表示要搬離玫瑰新邨住所,與兩工人搬到杏花邨。父親提及遺產時曾說「韓小姐已攞咗好多,唔會再畀佢,要攞返先得。」此外,韓的同母異父兄長說過,韓要「榨到佢(顏志人)乾為止」。信華更指,三奶冇教養又不低調,曾手挽名牌手袋,帶着三名工人到醫院探望父親。
信華與瞻華分別曾在聯合國當繙譯及在美國華爾街任職。信華認為她與另兩胞弟尊理和尊彝各有長處,不認為父親會因兩胞弟事業不突出而嫌棄他們。但信華確認,父親曾說過打算不將遺產分予尊理。
瞻華則供稱,相信三奶照顧父親是「為錢咁做」。父親曾投訴三奶向他苛索金錢,「我喺銀行收錢,佢(三奶)梗係收起啲。」
案件編號:HCAP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