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將聲稱可以調節血糖膽固醇、生殖泌尿系統功能等六類口服產品,納入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管制;但該條例並無規管近年流行,聲稱具排毒及纖體功能的產品。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在該條例開展後六個月內進行檢討,把這些產品也納入規管。
昨日通過的《2004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第22號)條例草案》,會在《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中加入附表四,將六類聲稱納入條例的規管範圍,禁止任何口服產品作出可預防或治療乳房腫塊、調節生殖泌尿系統的機能、調節內分泌系統三類聲稱;並限制產品只能以特定字眼,作出可調節血壓、血脂或膽固醇,調節體內糖份的聲稱;業界人士將可獲最少十八個月的寬限期,以配合相應的改變。至於聲稱可排毒、纖體及調節免疫功能的三類產品,則暫時不作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