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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爭受養人簽證案 入境處獲准上訴至終院
蘋果日報 2017/12/04 10:08
入境處
終審法院
QT
受養人簽證
QT
英籍女同性戀者QT與伴侶SS在英國民事結合,SS其後來港工作,QT申請受養人簽證來港時被入境處拒絕,她提司法覆核於原審時敗訴,今年9月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入境處於上月以書面形式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案件涉及重大而廣泛的公眾重要性,故批出許可。
入境處處長提出的三個待終院處理的提問包括,本案法例並不認可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的伴侶關係,入境處處長以此婚姻定義處理QT的收養人身份申請,是否構成性別歧視、法例賦予已婚人士享有不同權利和義務,但本港其他同性而未婚的伴侶則未能享有此福利,QT在外國民事結合取得伴侶關係,並以受養人身份申請留港是否受該權利和義務保障,以及若QT有權以收養人身份留港,但本港法律規定處長應制定嚴謹的入境政策,並賦予處長很大酌情權,那應用甚麼準則去判斷處長基於婚姻狀態制定差別待遇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