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第三被告:誇大參與度爭做污點證人 懲教告知被警騙成白痴仔
張萬里曾祥欣劉錫豪張善恒石棺藏屍案
2016年荃灣DAN6工廈發生石棺藏屍案,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今繼續自辯。他指當年被捕後為爭取成為污點證人減輕刑責,在警誡會面中誇大自己的參與程度;惟自從決志信基督教後,他不再說謊,決定說出真相。大狀問他成為基督徒後,為何不立即推翻警誡會面的招認,阿K解釋,警方當年將他交給懲教時,吩咐他透過懲教署保安組聯絡重案組探員商量污點證人事宜,但「保安組隊目話我白痴仔,俾警察呃咗」,既然「明知佢(警方)呃我,冇再搵佢哋。」
三名被告依次為「阿T」曾祥欣(30歲)、「阿豪」劉錫豪(24歲)和「阿K」張善恒(27歲),他們否認於2016年3月4日謀殺男子「阿J」張萬里,但承認非法埋葬屍體罪。
阿豪的代表大狀盤問阿K時指,到底阿K在警誡會面中哪一句真、哪一句假,只有他本人才知道,阿K同意。大狀又問,即法庭上沒有人可確認其說話真偽,阿K亦同意。被問到應如何判斷真偽,阿K直言「只能夠由陪審員決定」,大狀追問即要陪審團逐句判斷他所言孰真孰假,阿K指:「如果真相可以大家都知嘅話,就唔需要有法庭。」
法官李瀚良不明其所言,要求阿K解釋,他說:「有神嘅審判嘅時候,神嘅審判一定正確,只可惜呢樣嘢唔會現實中發生,所以有法庭嘅出現。」他認為法庭是尋找真相的地方。
大狀續指,既然阿K提到神,早前亦手持《聖經》宣誓作供,問若警方最終邀請他擔任污點證人,豈不是會向神宣誓,然後按照警誡會面的內容,在庭上說出半真半假的證供。阿K說當時未有想到這一點,並透露自己於2016年5月、即被捕後一個月決志信基督教,「自從我識咗神之後,應該唔會(作假證供)。」
大狀追問,成為基督徒後為何沒立即推翻警誡會面中的招認。阿K說「唔需要咁做」,因警方當年將他交給懲教署時,吩咐他透過懲教署保安組聯絡重案組探員商量污點證人事宜,但「保安組隊目話我白痴仔,俾警察呃咗」,並叫他聯絡母親自行處理。大狀又問他為何不聯絡警方撤回所作的警誡會面,阿K稱不知道可以撤回,而且「明知佢(警方)呃我,冇再搵佢哋」,亦冇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員誘使和欺騙他招認。
阿K作供時多次提及母親並落淚,大狀質疑他為了博取陪審團同情,阿K否認。大狀又問,既然他與母親相處融洽,又找到穩定工作,為何當年要搬入DAN6與遊手好閒的阿T等人為伍,阿K自言:「我唔滿足當時狀態,我想搵更多,更成功,令屋企過得更好。」他稱起初不知道阿T藉偷呃拐騙為生,後來才知道「佢哋偷錢返嚟」,指阿T和阿豪的角色分別是「一個偷錢、一個銷贓」。
大狀續盤問阿K指,根據小草的證供,他多次問阿T「啲錢幾時到?」,阿K今解釋他是指生活費,並不是所謂殺了阿J可得的3,000萬美金。他指他們當時已近耗盡生活費,但「小草根本唔知生活費嘅問題,阿T照日常餵佢食嘢,買嘢畀佢飲,畀佢玩。」
大狀指他和阿T在台期間經常獨處,肯定有討論過一旦被捕,應如何應對,阿K表示:「我有講過自首,佢叫我攬晒成單案,再搵人照顧我媽咪」,此外便沒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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