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15歲向女童索下體照再迫性交 26歲廚工被判入獄4年半
非法性交刑事恐嚇蔡盛昌
26歲廚工在網上訛稱只得15歲,結識12歲女童,及後多次向她索取下體照片。女童不勝其煩答應,詎料廚工利用照片迫女童兩度性交。廚工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候判期間向心理學家聲稱是女童自己決定給他私處照片,他沒用以作威迫。法官認為被告如此說只是想減輕罪責,鑑於重犯風險高,而女童有創傷後遺症,決定就刑事恐嚇和非法性交兩罪判處被告入獄4年半,就藏有兒童色情照罪則罰款1,000元。法官強調要發出強硬訊息,不可利用女童滿足性慾,社會要保護少女,尤其是未滿13歲的女童。
被告蔡盛昌(28歲)左眼失明,據他透露是兒時遭繼母把他的頭撞向櫃而造成。法庭索取的心理報告指被告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利用女童滿足性需要,有戀童傾向,重犯機會高,建議接受心理治療。
另一方面,事主X亦需接受治療,創傷評估報告指她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會回想事件並發噩夢,感到驚恐、憤怒和羞恥。
案情指被告前年11月透過facebook認識X,其後用電話短訊溝通。被告自稱15歲,常向X表示想與她性交,又想X當他女友。X感到滋擾,一概拒絕。惟有次X上學期間,被告再透過訊息與X談起性話題,更要求X傳送下體照。X要求被告先發送其下體照,被告照做,X其後到女廁自拍照片發給被告。
X一度於網上封鎖被告,後來解鎖。她問被告到底想要甚麼,被告叫她小心說話,否則會將她的下體照公諸於世,並再次要求X與他性交。X於12月1日應約見面,當日在被告住所內兩度性交,同晚X向母親透露此事。被告翌日被捕,起初否認曾性交,直至警方在X的內褲驗到其精液,又在其手機找到X的下體照,被告才坦白招認。
今日庭上透露,被告本月初認罪後,向心理學家聲稱是X首先開始性話題。他只曾叫X提供照片,沒指定身體部位,惟X指控他索取裸照,他才以公開二人對話威脅X與他性交,但沒有恐嚇說會公開照片。他又稱只是性交一次而非兩次。辯方解釋,被告只是表達力欠佳,法官則認為他想把自己的罪責說得比較輕,並非完全有悔意。
-----------------------------
【撐學生】
召集有心人 撐學生全年睇《蘋果》
立即按此 -----------------------------
《囚牢之疆》 專頁
揭開集中營邪惡面紗
今日新疆 明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