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動物保護】台灣動保法修例 貓狗cafe利用動物做生意或觸犯法例
蘋果日報 2020/06/15 12:45
台灣
動物保護法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日前發佈新聞稿,立法規管動物表演及其他透過與動物接觸的商業活動。當地動保處表示為保障動物福祉,動保法須重新定義「展演」的意思,即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動物用作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等活動。現時台灣有不少餐廳及cafe,以動物作招徠,在現行法例下,餐廳負責人須事前申請有關涉及動物展演的許可證,違者會遭檢控。除事前要申領牌照外,任何動物表演或餵食、觸摸、騎乘等與人互動之行為,若對動物造成壓力及傷害,均屬違法。動保處將依「動物保護法」罰款新台幣5至25萬元,視乎其嚴重性,必要時沒收業界所屬的展演動物。
動保處強調,此修法的重點在於加強業者的責任,除了經營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之業者免向動保處申請許可外,其餘進行動物展演的相關業者,應盡速向動保處辦理申請動物展演許可。而申請者必須繳付保證金或以投保責任保險等方式,確保展演動物能得到妥當的照護及後續安置,也應設置專任動物經理人員及專任人員分別督導展演動物之飼養管理,與提供展演動物飼養、照護之專業諮詢及技術協助。
記者:黃允鍶
-----------------------------
十大醫生專家教你紓緩濕疹
《保健精讀:濕疹》
助你消退痕癢
-----------------------------
成功個案經驗之談 融入台灣資訊大合集
《移居台灣手冊》尋找安樂窩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
按此下載/更新
一旦有人在沒有申請許可的情況下,利用動物作展示、表演或餵食、觸摸、騎乘等與人互動之行為均可能對動物造成不當的緊迫或壓力,都有可能違反法例。
如果業界未經申請即進行動物展演,動保處將依「動物保護法」罰款新台幣5至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