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馬田壆地 恒地勝訴

蘋果日報 2014/03/07 05:20


【本報訊】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去年提出,捐贈元朗馬田壆的土地給房委會,興建資助房屋單位,協助年輕人置業。恒地旗下公司隨後入稟,向在馬田壆創立「田香花園」的一名花農收地。區域法院昨裁定恒地勝訴,花農聞判後表示未決定下一步行動,重申只想繼續留在原地生活及經營。
恒地發言人表明不會即時執行收地判決,會續與花農商討妥善的解決辦法,暫未定出談判期限。
原告龍翔發展有限公司於入稟狀指,1993年租地給被告的叔父,叔父卻於2002年擅自將土地轉租被告花農陳偉明,違反租約,去年3月被告在租約期滿後未有交回土地。原告昨在庭上補充,多年來有收租,被告無法證明自己或叔父逆權侵佔土地。
辯方則指涉案土地本屬被告叔父,被告於1999年起負責開墾,至02年正式向叔父租用土地。04年叔父去世,叔父兒子繼承,被告自此未有再交租,現以逆權侵佔作抗辯理由。暫委法官周紹和最終判原告勝訴,至於原告要求法官向被告頒令賠償損失,例如因原告未能發展該地而引致的損失,法官則未有處理。
現年54歲的被告與妻子仍居住馬田壆,他強調「你嚟收地,我咪死響嗰度囉」,自己開始年老,無能力做其他工作,亦無錢搬遷。
案件編號:DCCJ25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