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fb輪姦案5狼
最高判囚13年

蘋果日報 2012/02/24 06:00


兩名未成年少女透過facebook交友後,隨初次見面的男網友M仔(林偉龍)到陌生人的住所消遣,換來被多名陌生男子用「解酒丸」迷暈輪姦。翌日,M仔率領數名餓狼再度出擊,淫辱多3名未成年少女。5名被告被高院陪審團分別裁定共10項強姦和非禮等罪名成立,今日判刑7年至13年不等。

20歲首被告林偉龍(M仔)被處刑期13年;27歲次被告楊文忠判11年;26歲第三被告鍾志和判12年;27歲第四被告洪永峰判10年;而28歲第五被告楊光暉
則處7年。

法官表示,5名被告對女性而言,在某程度上屬危險人物,呼籲家長提醒子女在網上交友時要小心。另外,法官指首被告有宗教信仰,本身亦有讀書能力,感到有點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