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減輕汶川等地災民的債務負擔,中國銀監會根據國家有關金融企業呆賬核銷政策,昨日發出緊急通知,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地震造成損失且不獲保險賠償、或賠償後仍不夠償還的債務,銀行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即撇賬);經銀行卡透支款項的持卡人及擔保人,若在災害中死亡或下落下明,又沒有其他可抵債的財產,銀行亦須予以核銷。
證券界估計,在核銷政策下,受影響最大的銀行,應屬災區內業務較重的中國農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合作社。本港上市的六家中資銀行,因核銷拖累今年度盈利、或令減值撥備加重所產生的影響,預期甚有限。
中銀監的通知指出,各銀行在核銷貸款過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就債務人並無財產還債的證明,可依據相關政府部門發出的證明,或內部清收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作為核銷依據。建銀國際高級分析師黎少霞認為,五大國有銀行中,涉及災區貸款業務最多的銀行,估計首推農行,其次是城市商銀及農村信用合作社,雖然農行受影響最大,但該行尚未正式展開股改,相信日後股改亦會獲得當局一定注資,核銷壞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