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監要求信託公司,緊守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借貸,禁止向開發商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禁止進行商品房預售回購、禁止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發放土地儲備貸款,以及將投資附回購形式的變相融資行為視同貸款管理等一系列監管政策。
中銀監亦要求各銀監局進一步加強對轄內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的合規性監管和風險監控,結合今年開展的專項調查和壓力測試,在信託公司自查基礎上,逐筆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核查,對以受讓債權等方式變相提供貸款的情況要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予以甄別。對在自查和核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責成信託公司予以糾正,並對違規行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