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投資者可買入1手12月份到期的125認購期權,付出期權金4.43元,再沽出2手12月份到期的130認購期權,合共收取期權金5元(每手2.5元)。在這情況下,基本上只需要支付沽出認購期權的按金,便可以進行這策略性買賣,因沽出認購期權的期權金足可用來支付買入認購期權的期權金。如在到期日未能到達目標,最大損失只是股票最初買入價與現價之差額,期權策略並沒有帶來額外損失;如方向正確,便可利用持有的股票期權達致「賺取最大利潤」目的。但當現貨價上升超越原先沽出認購的打和點後,所有股票及期權因已完全對沖,不會有更大的利潤。
文錦輝 亨泰期貨有限公司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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