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案情指,被告於04年10月至去年7月,先後三次在寓所與契女性交。契女在與臨床心理學家的錄影會面中表示,每逢周日會到被告位於屯門大興邨寓所。「趁契媽去飲茶,契爺就會播鹹帶畀我睇。」契女指,被告會預備潤滑劑,在沒有戴安全套的情況下與她性交;去年8月,被告更於良景邨的公園內,上下其手非禮她。
契女續稱,被告經常甜言蜜語,曾經十指緊扣拖着她說:「我以後係你嘅人」,「如果你有BB,我認囉!」
契女曾向契媽透露與契爺關係,但契媽堅信丈夫:「黐線,點會搞你呀,我先生咁好人。」契女不想做二奶,她在工場導師鼓勵下,舉報契爺。
辯方聲稱被告只是替事主抓背時,曾觸碰她的胸部,但事主並不認同。
案件編號:DCCC5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