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批評,富士康執行董事早在當年5月底已得悉首4月溢利挫47%,卻在4月及5月期間公開預測08年全年純利增長2.9%至30%。管理層其後亦分別獲悉5月純利跌90%及半年純利減少49%,一名董事卻在7月中與負責合規事宜的「核心小組」討論,並同意在「進一步研究市場對公司表現預期」後,才決定是否發盈警,最終在8月15日晚才刊發公告。
更甚的是,在08年8月初時,多份報章報道傳聞富士康或在台灣第二上市,集團股價隨即在5天內暴漲25%,其間公司三度發出不知悉股價異動原因的標準公告。當盈警公告在一周後刊發,股價在接着的交易日卻暴瀉24%,其後亦輾轉下瀉至10月底的1.7元新低。該三則標準公告昨亦被指為「不準確完備」而違規。
事實上,富士康的業績自08年後便一沉不起,當年純利減84%,09年挫68%,去年度更轉蝕2.18億美元。集團股價亦已由去年初的逾11元,下挫七成至最近3.21元的兩年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