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木板雪糕筒堵路 年輕售貨員判160小時社服令
旺角堵路社會服務令阻街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去年12月9日晚上,有示威者在旺角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一帶堵路,警方其後驅散並拘捕多人。事後三名年輕男女被控阻街,其中一人早前認罪,今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餘下兩人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預審。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三名被告依次為17歲曾姓男學生、17歲陳姓無業女子,及20歲售貨員杜灝銘。三人共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指他們去年12月9日在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對上址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及危害。
其中杜灝銘早前認罪,辯方今透露其報告內容正面,被告明白守法的重要性,不應藉犯法行為表達訴求。辯方早前求情透露,受阻道路非主要幹道,阻塞時間不長,車輛當時仍可通行,所造成風險不大。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餘下兩名被告今否認控罪,控方透露有6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將播放10分鐘案發片段。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作審前覆核,兩人續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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