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悼會一定要在生前舉行。大家在一起開個派對,吃吃喝喝後離開,從此隱姓埋名不涉世事,不見熟人,與死相同。
佛教也提過,臨終前家人別哭哭啼啼,否則影響到死者,令其幽魂不散。讓他們安安詳詳離去吧,別太過悲哀,這一點天主教做得很好,我們還是不行。
我很相信死後靈魂還在這一件事。西方也有科學根據,說屍體會比在生時輕,這不是水份揮發。
最敬仰的弘一法師在遺囑上也寫明,圓寂後八個小時別移動軀體。他說的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家父走時我堅持安放於卧屋裏,南洋天氣熱,一般人會即刻送殮打防腐劑。
說也奇怪,門房開着,去世後剛剛好八個鐘,忽然聽到一聲巨響,門關閉,好像在告訴兒女,我走矣。冷氣房,絕對不是風在作怪,當今想起,有點寒意。
之後,已是皮囊一副,魂消魄散了吧?如果還有靈魂存在,這世上已擠滿,沒空間了。土葬火葬,家人再也不應執着,但將骨灰撒在至愛的維多利亞海港中,即使犯法,也要迫他們去做,這才是完美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