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同收數公司職員呃姑母 青年脫串謀欺詐罪

蘋果日報 2018/06/27 16:35

唐兆麟唐鳳明呃姑母串謀欺詐罪

無業青年在澳門賭輸50萬元後與收數公司職員達成協議,將連本帶利還款150萬元,但因他另有欠債,涉串同職員向從事珠寶生意的姑媽訛稱欠收數公司共250萬元而要求姑媽付款,姑媽憂姪兒被挾持禁錮而報警。青年及後被控串謀欺詐罪,法官今指控方未能證明被告蓄意訛騙姑母,故判他脫罪。
案中事主、被告唐兆麟(27歲)的姑媽唐鳳明,連同被告的父親和親友到庭支持,聞悉被告無罪後均鬆了一口氣,放下心頭大石。被告見律師後更衣離開逃避傳媒。
法官裁決時透露,控方呈堂的證物中包括一段9分鐘的錄音,內容是被告向涉事收數公司負責人提到,自己負責管理公司的夾萬,並謂可偷姑媽的碎鑽變賣而獲數百萬元。
被告自辯則指,從未打算欺瞞姑媽,並謂被押往見姑媽後一直想讓姑媽知道該250萬元中,有80萬元是他的其他債務,另20萬元為兩名男子的得益,只是每次當他欲開口表白時,均遭兩收數公司職員阻止。
法官雖然否定被告對警方錄取口供時曾向他作威嚇的指控,但由於控方依賴的控罪元素是被告明知100萬元並非賭債,而夥同兩男欺騙姑媽,奈何不爭的事實是被告曾向姑媽指明250萬元中有「100萬係舊」以作區別,法官認為既然控罪焦點並非禁錮騙案,即使被告曾向警方招認「呃姑媽」的騙局,也無助控方案情,控方也無進一步的證據證明被告蓄意訛騙姑媽,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姑媽唐鳳明早前作供稱,去年6月5日晚被告相約她見面,當時有兩名男子陪他到來,被告問她借錢,稱「150萬係新,100萬係舊」。兩收數公司職員要求唐幫被告還款,又警告若她不還錢,「佢(被告)會好慘」。唐最後同意先還60萬元,翌日報案,並按警方指示約收數公司職員見面,埋伏的警員出現並將兩職員拘捕。
警方後來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無被禁錮,又透露因欠賭債和無錢周轉故串同兩人呃姑媽。
【案件編號:DCCC946/17】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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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父親(前)及姑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