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裁定時評人誹謗李顯龍要賠$75萬 曾反控李濫用司法程序打壓言論自由
新加坡李顯龍梁實軒
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三裁定,總理李顯龍控告當地時評人及博客梁實軒(Leong Sze Hian)誹謗勝訴,可獲賠13萬坡元(約75萬港元)。
梁實軒2018年11月被李顯龍控告誹謗,起因是他在facebook上轉載一則馬來西亞網站的新聞,報道指李涉及「一馬發展」(1MDB)貪污案。李代表律師指有關連繫「錯誤及沒有根據」,其後梁刪除帖文。
總理辦公室指案件已由法官判決,李顯龍沒任何進一步回應。
梁實軒就指樂見事情告一段落,但感到失望,他會就裁決尋求律師意見及關注公眾的看法。
梁實軒曾指2018年收到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通知,指他轉發的是假新聞要求刪除,他後來把有關轉載帖文刪除,但政府仍控他誹謗。梁隨後反控李顯龍濫用司法程序以打壓言論自由。他過去20年多來一直撰文分析及評論新加坡社會事務,也參與不同抗議行動及演講,政府都沒找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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