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市民上街欲救援 四男油麻地後巷被捕控以暴動今開審
圍魏救趙理大圍城暴動
警方前年11月連日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油尖旺市民上街「圍魏救趙」,試圖營救被困校園人士。其中旺角及油麻地一帶有人堵路及縱火,四男一女事後被拘控參與暴動及違反蒙面法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日前承認全部控罪的女被告今推翻答辯,改口不認罪,她的案件分拆處理,下月再訊。同案其餘四名男被告否認暴動等罪,繼續如期受審。
被告依序為學生勞俊坤(23歲)、測量員黃新民(28歲)、客戶服務員連潤發(30歲)、電工鄭信達(40歲)及大專女生郭凱盈(20歲)。各人共面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犯案。
女被告郭凱盈另被控三罪,分別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各罪分別涉及一把多用途鉗、一罐打火機燃料,以及一個半面式防毒面罩。她前日表示承認全部四罪,惟今天重新答辯,否認全部控罪。
法官林偉權認為,若再押後審訊,會對預備好受審的四名被告不公,難以避免分案處理,決定將女被告案件分拆,並准她繼續保釋至6月4日再訊,處理審前事宜。
其餘四名男被告否認暴動,當中黃新民及連潤發另否認蒙面罪,分別涉使用半面式面罩及掛耳式口罩。勞俊坤另被控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他只承認該罪,案情指他被警員6982截查時,透露沒有攜帶身份證。
控方開案陳詞指,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7日佔領理工大學校園,堵塞及切斷通道。雖然警方已作部署及呼籲,但不同團體人士仍前往理大附近一帶,控方陳詞形容他們明顯支持示威者。
警方凌晨約4時在彌敦道近佐敦道及加士居道設立防線並開始推進驅散,約百名示威者向警方照射雷射光、投擲磚塊及汽油彈。警方出動橡膠子彈還擊,示威者其後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的吉野家外築起傘陣並繼續掟磚及汽油彈,現場有商舖起火,有花槽損毀。
當中約十多名示威者跑入吉野家旁邊的後巷,警員約半分鐘後趕至後巷,拘捕四名被告。四人當時均身穿黑色裝束。控方形容當現場有約百名示威者暴動時,四人參與其中,鼓勵及助長暴動。
翻查網上資料,該處的吉野家早前已結業,舖位現正招租。
第三被告連潤發的代表大狀反對將其被捕後的招認口供呈堂。大狀指連被捕時,現場已有很多其他人被捕。連約於本案其他被告遭扣留半小時後始被捕,並在被警員鎖上手銬及搜身後才遭查問。警員18424問被告為何在場,據指被告答了「我頭先同嗰班人一齊,見到警察咪走入嚟」。大狀不滿警員查問前未有先作出警誡,要求剔除相關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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