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無情收地 趕四代同堂家庭

蘋果日報 2012/05/23 00:00


【記者林偉聰報道】新界原居民為自己的僭建、霸官地開脫,不惜高舉「保鄉衞族」旗幟,要求政府執法顧及鄉情和歷史因素。不過,原居民對待非原居民卻毫無「鄉情」可言。有近60年歷史的非原居民村新田米埔隴村,村民去年被新田原居民以地主身份通知收地。村民堅持不遷不拆,地主上月底進一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地,有一家四代20多口的老村民面臨家庭被拆散,慨嘆原居民無情及雙重標準。
85歲的蔡伯五十年代偷渡來港,在海陸豐同鄉引路下,在新田米埔隴安頓下來。當時米埔隴只得一間簡陋石屋,當泥水工的蔡伯靠自己雙手,一磚一瓦建立起自己的家園。蔡伯在村內誕下6子1女,全部都在村內長大。50多年過去,蔡伯四代同堂、一家20多口住在米埔隴村近6,000呎的家園。蔡伯指市區難以再覓可容納大家庭的居所,形容逼遷等同拆散他的家庭,「好地地住幾十年,突然咁要我搬,我真係同佢搏命!」
聲稱是地主逼走村民的是新田原居民文晃恆。據村民稱,他與元朗區議員、新田鄉事委員會主席文志雙是親戚,村民曾向文志雙求助但不果。「鄉事委員會又係佢哋,區議會又係佢哋,真係求助無門。」村民慨嘆原居民向政府要求執法「情理法」兼備,但對非原居民就只講法律,不談情理,雙重標準。
去年初,文晃恆透過律師向受影響的九戶村民發信收地,要求他們於年內遷出,而並不會獲得任何賠償。村民堅拒遷出,至上月底,文突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地,村民只得七日提出反對,村民遂向土審申請延長期限28天,以便獲取法律意見,法庭今日會處理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