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對公司的價值,視乎他們跟公司的合作關係而定。只要付方覺得物有所值,旁人也不該說甚麼,除非那個是政府機構,要受大眾及傳媒監管。那個中年編輯後來甚至以辭職作要脅,要求公司對其他同事進行減薪,以示不滿。當然最後這鬧劇也不了了之,其實社會上從來沒有人能夠長遠地被overpaid,時間會是最好的證明。人家有否overpaid,自己是否underpaid,歲月自會讓你見證。
多年後,他認為overpaid的人,仍然得到一個比當年更高的收入;而這個為公司抱不平的中年編輯,卻在別家雜誌社因涉嫌性騷擾醜聞而被辭退,聽說現在還在失業。也許他覺得那家雜誌社實在過份的underpaid他,所以才想到要多拿點額外的「員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