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指,政策惠及有應評稅利潤的合資格企業,為了確保受惠企業以中小企為主,政府建議加入條文,限制集團只可提名旗下一間企業受惠。政府發言人表示,在維持簡單低稅制的同時,實行具競爭力的稅制以促進經濟發展,而引入利得稅兩級制,可減輕企業尤其是中小企及初創公司的稅務負擔,締造有利的營商環境,推動經濟增長,以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利得稅兩級制政策料令政府少收50億元稅項,法案下月1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否認政策是向商界「派糖」,又稱不應着眼於短期的稅收升跌,爭取新措施在明年4月生效。
■記者潘柏林